玉溪:在疫情防控“大考”中践行初心和使命

发布时间:2020-02-17 17:50:11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玉溪市纪委监委通过有力的防控监督工作,以最高的标准、最硬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玉溪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惩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查违背命令、行动迟缓,临危退缩、临阵脱逃,庸懒无为、贻误疫情防控工作和不服从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等问题。

该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疫情期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方案》等制度规定,明确监督检查的原则、定位和方式方法;依托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10个监督检查组,带着问题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外防输入和内防扩散,重点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督促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实现社会防控全覆盖;督促切实增强政治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督促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

玉溪市纪委监委注重精准规范,原则上每周开展1次监督检查,全力支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防控工作,围绕秉公用权、尽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涉及疫情防控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审查调查,及时公布处理意见。通过严肃查处,推动问题整改。

玉溪市纪委监委还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的通知》,要求各级通过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发动和支持受到党纪政务处理的党员干部,以及正在受到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勇于承担重任,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群众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按程序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疫情发生以来,该市纪委监委从严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严防死守,把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作为最为突出的政治责任抓严抓细抓实;成立市纪委监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要求的通知,从8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对工作点实行全封闭式运行管理。

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从“近15天是否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人员接触、是否接触过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人等症状”六个方面,从1月26日起对全市1300余名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及其共同生活亲属,以及在市纪委工作的所有物业人员、购买服务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亲属,开展全面排查。1月23日,劝阻市纪委市监委干部拟外出旅游、探亲22人。

玉溪市全面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防控工作,制定机关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信访举报工作方案、调查取证及“走读式”谈话操作规程、防护常识手册等,强化日常安全管控。每两天对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消杀,按照部门负责人、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对所属人员健康状况逐级包干负责,实行班子成员对县区纪委干部健康状况包干负责制度。

截至目前,共完成对9县区和市直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全覆盖,共发现各类问题662个,处置问题线索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7个单位、干部21人,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其他方式处理26人,通报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典型问题12起,涉及6个单位35人。向市领导小组上报监督检查工作建议3期15条,向9个县区和市直部门反馈问题74个。(施卫碧  刘才旺  谢进)